启东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启东市公安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和落实全市公安工作。
(二)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四)根据社会治安情况,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全市政治、经济和刑事案件的侦查,维护社会治安。
(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负责枪支弹药、刀具和易燃易暴、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特种行业的管理。
(六)依法管理本市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全市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
(七)保卫本市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负责有关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管理本市户政、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九)负责全市车辆、机动车驾驶员和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的管理,处理交通故事。
(十)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十一)组织实施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法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全市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