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消防执勤器材运输车采购项目(四次)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一、采购货物数量清单
1、器材运输车一辆,技术参数如下:
(1)基本数据:①满载总质量:≤3460kg;②功率:≥120KW/(r/min)扭矩:≥235(N.m);③最高车速:≥100Km/h;④外形尺寸:≥长5260×宽1850×高1835(mm)货箱尺寸:≥1500*1520*470(mm);⑤轴距:≥3100(mm)。
(2)底盘:①型号:国内知名品牌;②驱动形式:4×4;③排放标准:不低于国Ⅵ;④变速箱:自动变速箱;⑤燃油系统:燃油柴油;⑥驻车制动系统:ABS+EBD+BA;⑦发动机形式:≥4 缸
(3)驾驶室及乘员室:①结构:双排四开门;②座位设置:2+3;③电动后视镜,自动冷暖空调,电动玻璃升降器,车载多媒体;④安全系统:双气囊,坡道起步,牵引力控制,胎压检测显示等;⑤充电装置:车内外接电源;
(4)电气设备:①在驾驶室内预留车载电源接口;②按国标要求配备行车灯及示宽灯等;③配备遥控钥匙,倒车雷达、倒车影像、导航等多功能一体的智能终端。
(5)随车附件和备件(须列明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kg) |
1份 |
规格型号:MFZ/ABC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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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工具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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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使用说明书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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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格证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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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接清单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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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盘发动机号拓印件 |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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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盘VIN码拓印件 |
2份 |
(6)车身要求:①油漆品牌:采用国际品牌优质烤漆;②油漆颜色:驾驶室、车身主体颜色为红色,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7)底盘均配置前轮盘式制动器、ABS、EBS、ESP。座椅全部设置安全带,配置子午线钢丝轮胎、胎压监测系统。
(8)所有车辆排放标准均不得低于国六标准,必须符合上牌标准。
二、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货物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2、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报价包括全部货物及辅材的提供、包装费、仓储费、运杂费(运抵现场)、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制造及安装过程中的检测费、利润、税金、技术服务指导、咨询费用、售后服务与维保、招标代理、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同时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询价公告正文中所涉及的内容按正常费用计入,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和(苏价服[2014]383号)执行。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
对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数量清单及技术参数,供应商如有疑问,应按本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视为默认,货物数量清单及技术参数不再作任何修改,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提任何调整要求。对完成本询价公告中的全部货物、服务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系统的其余配套材料项目、措施项目等,均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自行算量后自行计入投标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对该部分不作任何调整。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倪凯石 联系电话: 13962828112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五)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六)。
(7)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价文件正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意: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室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在规定时间内用顺丰邮寄(或送)至指定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4年09月19日14:30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时则不予受理,接收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路国动产业园18号楼501室,接收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18932203970。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退还。
五、其他要求:
1.交货要求: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整车质保期不低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4.投标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上牌《公告》内,须确保本次采购的车辆能在相关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公告、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否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本次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为两家的,则仍按原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收到的有效报价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报价文件为一家的,则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付款方式:货物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00%,以上付款不计利息。
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