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对象
具有启东户籍和学籍的2024年高三考生。
二、培养计划(54名)
招生院校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任教学段 |
南京晓庄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10 |
中学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英语 |
9 |
中学 |
淮阴师范学院 |
生物科学 |
3 |
中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9 |
中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物理学 |
6 |
中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化学 |
3 |
中学 |
盐城师范学院 |
历史学 |
3 |
中学 |
盐城师范学院 |
思想政治 |
4 |
中学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
音乐学 |
1 |
小学 |
南通大学 |
美术学 |
1 |
小学 |
盐城师范学院 |
体育教育 |
1 |
小学 |
南京晓庄学院 |
小学教育 |
4 |
小学 |
三、报考程序
1.志愿填报:自愿报考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于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志愿填报时,在“提前批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的定向师范生志愿
2.志愿录取: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3.签订协议:被录取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在入学报到前,考生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已经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复查备案:定向师范生入校后,学校将开展定向师范生资格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
四、工作安排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按协议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后到启东市乡村学校任教,入编事业编制。对极少数因品德有问题、学业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在籍定向生,实施淘汰机制,按省、市乡村教师培养相关文件和定向生就业、培养协议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定向培养资格。
五、服务年限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如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未服务的期限内不能应聘省内事业单位,并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
六、咨询电话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80923711、80923706